|
服务承诺内容
1、文明接待,依法行政
实行“首问负责制”,文明办公,热情服务,有问必答,有疑必解,有难必帮。
2、遵纪守法,秉公办事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注重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亲政为民。
3、改变作风,讲究实效
强化工作职责,增强自身素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
4、行政审批事项
(1)对办理木材运输证接件立办。
(2)对办理渔业捕捞许可、渔业船舶检验不超过3个工作日。
(3)对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管理,植物检疫(农、林业)不超过5个工作日。
(4)对办理动物诊疗许可、木材采伐许可、林区木材经营(加工)许可、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特许申请、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不超过10个工作日。
(6)对办理农药经营资格审核不超过15个工作日。
(7)对办理占用(临时占用)林地、征用林地、兽药经营许可不超过15个工作日。
(8)对办理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子、主要木材良种的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不超过20个工作日。 (9)对办理林地、木材权证从受理至登记3个月内完成。
|